江 蘇 省 造 紙 學 會 章 程

(經2021年6月30日江蘇省造紙學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江蘇省造紙學會。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江蘇省內造紙科技工作者和從事造紙行業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的學術團體,自愿組成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服務科技工作者,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公民科學素質提高,服務黨委政府科學決策,加強自身建設的工作定位。弘揚創新文化和工匠精神,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激發科技工作者創新創業的活力。促進造紙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造紙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造紙科學技術與經濟建設的結合;反映造紙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建議和意見,維護造紙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團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江蘇省民政廳。本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

  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團體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團體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在授權的范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團體承擔。

  第六條 本團體的住所是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59號南京林業大學9E315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團體的業務范圍:

 ?。ㄒ唬┐罱▽W術交流平臺,組織會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與造紙工程技術有關學科交叉發展與合作。

 ?。ǘ┙M織科技工作者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提升創新能力。推廣造紙工程技術先進理念、標準和方法,促進優秀科技成果的轉化。

 ?。ㄈ┬麄髟旒埾嚓P科普知識,向會員和社會普及造紙工程技術有關的政策法規和科技知識。完善人才培養機制,開展學會內部會員的技術培訓,促進會員的知識更新,提高會員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質。

 ?。ㄋ模┙邮苷嘘P部門批準或委托授權,或協助政府,組織參與造紙產業發展戰略研究,承擔項目論證、可行性研究和評估。開展技術咨詢和決策論證,提出決策建議,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積極承擔科技成果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工作。

 ?。ㄎ澹┓从吃旒埧萍脊ぷ髡叩囊庖姾鸵?,維護造紙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學術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

 ?。┡d辦符合學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實體。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團體的會員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九條 自愿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碜o本團體章程;

 ?。ǘ┐髮W??萍耙陨蠈W歷;

 ?。ㄈ┱莆找欢ǖ墓こ汤碚摵图夹g方法,具有一定的造紙及相關領域專業實踐經驗。

 ?。ㄋ模┓e極、熱心支持本團體工作的科技和行業部門管理人員;制漿造紙及相關專業的在讀本科生、研究生。

 ?。ㄎ澹┿∈芈殬I道德,具有良好的信譽。

  自愿申請加入本團體的單位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碜o本團體章程;

 ?。ǘ┚哂幸欢〝盗康目萍既藛T隊伍的工程技術及制漿造紙相關領域學術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ㄈ┰谥茲{造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愿意參加本團體活動并為本團體做貢獻。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ㄒ唬┨峤蝗霑暾垥?;

 ?。ǘ┙洷緢F體秘書處根據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審核匯總,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

 ?。ㄈ╊C發會員證并公告。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緢F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ǘ﹨⒓颖緢F體的活動;

 ?。ㄈ﹥炏全@得本團體服務;

 ?。ㄋ模Ρ緢F體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ㄎ澹┩藭杂?;

 ?。┛蓛炏仍诒緢F體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

 ?。ㄆ撸┍緢F體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袷乇緢F體的章程;

 ?。ǘ﹫绦斜緢F體的決議;

 ?。ㄈ┚S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ㄋ模┩瓿杀緢F體交辦的各項工作;

 ?。ㄎ澹┫虮緢F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匆幎ɡU納會費;

 ?。ㄆ撸┳栽纲Y助本團體活動經費;

 ?。ò耍┍緯鲁桃幎ǖ钠渌x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團體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ㄒ唬┲贫ê托薷恼鲁?;

 ?。ǘ┲贫ê托薷臅M標準;

 ?。ㄈ┲贫ê托薷睦硎?、常務理事、負責人、監事產生辦法;

 ?。ㄋ模┻x舉或者罷免理事、監事;

 ?。ㄎ澹徸h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徸h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ㄆ撸Q定名稱變更、終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 5年,每5年召開1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本團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須提前10日將會議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代表。

  第十八條 經理事會或者本團體67%以上的會員代表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ㄒ唬┲贫ê托薷恼鲁?,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到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

 ?。ǘ┻x舉理事、監事,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于總票數的50%;

  其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過半數表決通過。

  第二節 理事會

  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人數為會員代表的33%。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理事會成員在本專業領域應有一定的代表性、權威性;理事會成員中應有相當比例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理事會成員應有合理的年齡結構,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一般應達到三分之一以上。本會理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J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承認并遵守本章程;

 ?。ǘ嵝闹茲{造紙技術及其相關領域的公益事業,積極宣傳、參與和推進造紙技術創新發展,為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不斷提高造紙工程技術或工程教育水平做貢獻,樂于奉獻。

 ?。ㄈ┠挲g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理事職責。

  第二十二條 單位理事的代表原則上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單位調整理事代表,由其書面通知本團體,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備案。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一并調整。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ㄒ唬┲贫〞T代表產生辦法和分配名額;

 ?。ǘ┗I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ㄈ﹫绦袝T代表大會決議;

 ?。ㄋ模Q定內設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ㄎ澹Q定副秘書長和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

 ?。╊I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ㄆ撸┻x舉和罷免常務理事、秘書長、副理事長、理事長;

 ?。ò耍┫驎T代表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ň牛┲贫▋炔抗芾碇贫?;

 ?。ㄊ徸h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ㄊ唬Q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屆 5 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理事會與會員代表大會任期一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負責人,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于總票數的67%。

  第二十七條 本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經理事長或者67%的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

  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從理事中選舉產生,人數為理事的33%。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一至六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一致。

  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6月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二條 經理事長或者66%的常務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四節 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猿贮h的路線、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

 ?。ǘ┰诒緢F體業務領域和活動地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ㄈ┠挲g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ㄋ模┚哂型耆袷滦袨槟芰?;

 ?。ㄎ澹┠軌蛑覍?、勤勉履行職責、維護本團體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o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理事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I導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工作;

 ?。ǘ┱偌椭鞒掷硎聲?、常務理事會;

 ?。ㄈz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ㄋ模┐肀緢F體簽署重要文件;

 ?。ㄎ澹┱鲁桃幎ǖ钠渌殭?。

  第三十六條 秘書長協助理事長開展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謨仍O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ǘ┨崦泵貢L及內設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

 ?。ㄈ┨崦麑B毠ぷ魅藛T的聘用,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ㄋ模M定年度工作報告和計劃,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

 ?。ㄎ澹M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

 ?。M訂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

 ?。ㄆ撸﹨f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ò耍┨幚砥渌粘J聞?。

  第三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制作書面決議,并由負責人審閱、簽名。會議記錄、會議決議應當以適當方式向會員通報。

  負責人的選舉結果須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并向會員公開。

  第五節 監事會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設監事會,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一致,期滿可以連任。監事會由 3名監事組成。監事會設主席1名,由監事會推舉產生。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和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邢硎聲?、常務理事會會議,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ǘ硎?、常務理事執行本團體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團體章程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負責人、常務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罷免的建議;

 ?。ㄈz查本團體的財務報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工作和提出建議;

 ?。ㄋ模ω撠熑?、常務理事、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團體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ㄎ澹┫虻怯浌芾頇C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團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Q定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監事會每 6個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監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監事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的收入來源于:

 ?。ㄒ唬M;

 ?。ǘ┚栀?;

 ?。ㄈ┱Y助;

 ?。ㄋ模┰诤藴实臉I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ㄎ澹├?;

 ?。┢渌戏ㄊ杖?。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的收入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向會員代表大會公布,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檢查。

  本團體接受境外捐贈收入的,須將接受捐贈和使用的情況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經費主要用于:

 ?。ㄒ唬┍菊鲁桃幎ǖ臉I務范圍;

 ?。ǘ┍匾男姓k公和人員薪酬支出;

 ?。ㄈ┢渌衫硎聲蛘叱绽硎聲Q定的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團體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七條 本團體進行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應當進行財務審計,并將審計報告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科協和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

  第四十八條 本團體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登記管理機關預審后,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科協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核準。登記管理機關核準日期為章程的生效日期。

  第七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本團體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ㄒ唬┩瓿烧鲁桃幎ǖ淖谥嫉?;

 ?。ǘo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ㄈ┌l生分立、合并的;

 ?。ㄋ模┳孕薪馍⒌?。

  第五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應當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科協審查同意后,并報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審查。

  第五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科協指導下,由理事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負責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四條 本團體完成清算工作后,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五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科協和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的共同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21年6月30日第7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團體理事會。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Copyright ? 2022 jstapi.nj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 2022 江蘇省造紙學會 保留所有權利

日韩亚洲一区二区三区,亚洲 欧美 中文 日韩专区,日韩小视频在线,四虎在线日韩